[宣導] 菸害防制法修法七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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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禁止所有人使用、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
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正式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
禁菸年齡提高至 20 歲,
擴大禁菸場所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酒吧及夜店
health99.hpa.gov.tw/material/8008
影片宣導:
https://youtu.be/3qzfUVYLLTU
可供宣導之簡報(衛生局提供).pdf
菸害防制法(1120215修正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