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政策修正] 隔離措施及裁罰相關廢止事項(112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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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並自112年7月1日起生效。
112E0003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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